| 克拉玛依市开始清理规范各类评比活动,今后不能随意搞评比达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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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11 12:12 文章来源:克拉玛依市外宣办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我市开始清理规范各类评比活动,为期6个月,今后,对没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明文规定的,或未经自治区批准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予以取消。
2月9日,根据中央相关要求,我市召开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会议。
会议确定,此次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规范的范围为市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市各级人大、政协机关,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各级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
这次清理规范将采取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对没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明文规定的,或未经自治区批准的各类评比表彰达标活动一律予以取消。
另外,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以及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一律不得自行设置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据悉,此项清理规范工作从今年1月开始,至6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审核公示、工作总结四个阶段。
今年1月,我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将对这项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检查等。
据悉,2007年,我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规范工作已经完成。
会上,市委副书记韩炜强调——
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是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改进工作作风的一项切实可行的举措。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相互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要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工作,切实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努力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建立健全规范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党政机关作风的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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